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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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东位于东经110°04′-110°32′,北纬30°13′-31°28′,居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北部。东连兴山、秭归、长阳,南接五峰、鹤峰,西郊建始、四川巫山,北靠神农架林区。总面积3219平方公里,人口48.54万,平均每平方公里公里150人。土家族占总人口43%。巴石、巴兴公路分别于县城与长江交汇,距三峡工程坝址64公里,沿江东下736公里抵武汉,溯江本进538公里至重庆,经巴石公路200公里达州府恩施。武陵山脉、巫山山脉、大巴山脉余脉盘踞县境,长江、清江分割县地,扼川鄂咽喉、据鄂西门户。县境狭长,长江和清江自西向东将其横截为3段,北有大巴山余脉盘踞,主脉沿着与神农架林区的交界由西向东延伸,山体雄伟,高峰林立。小神农架海拔3005米,是全县最高点,与大神农架毗连,构成“华中屋脊”。中有巫山山脉沿楚蜀省界南北走向,一般地势比较缓坦,形成山原地貌。构成一块高寒的山区。南有武陵山余脉,地势平缓、顶部宽旷,呈山原地貌,三山盘踞,两江分割使全县地势西高东低,南北起伏,呈三高两低的“W”形。全县平均海拔高1053米,最高点3005米,最低点66.8米,相对高差为2938.2米。多崇山峻岭、峡谷深沟和溶洞伏流。